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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1-08-26

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土地征收是国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的过程,我国法律规定除村民住宅及集体公益、乡镇企业用地以外,其它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因此随着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需要大量的征收集体土地,以转化为国有土地,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房屋拆迁即涉及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的拆迁也涉及到集体土地上农民住宅的拆迁,但我们通常所说的拆迁是指城市房屋的拆迁,集体土地上农民住宅的拆迁也主要是征地过程中的拆迁。

   首先,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土地征收可能只涉及土地不涉及房屋,如对耕地的征收,而房屋拆迁即涉及房屋又涉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

   其次,两者的实施主体不同,土地征收是政府行为,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而房屋拆迁一般由拆迁人(开发商)实施。

   最后,两者的补偿原则不同,长期以来我国对土地征收实行的是适当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而房屋拆迁则以公平补偿为原则,房屋所占土地的区位价值列入拆迁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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