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12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本站首页
客户留言
重点关注
人才招聘
法律文书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土地法务网-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 土地法律维权日常知识
 
社保资金-土地征收

产品型号: 社保资金-土地征收
有 效 期: 长期有效
所 在 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
配送信息:
供应数量:不限
了解详情,请立即咨询!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该公司共有 205条同类“土地征收”信息       查看全部>>
详细说明

社保资金是土地补偿新增加的一个补偿项目。2004年10月28日起,国务院28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若干决定》提出为失地农民解决社保问题。2006年4月10日国土部提出,征收农民土地必须将失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列入补偿范围,社保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低保标准。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社保资金 咨询电话:  

推荐浏览
闫凤翥
闫凤翥
/件
郭百利
郭百利
/件
济南土地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标准
济南土地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标准
长沙土地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标准
长沙土地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标准
烟台土地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标准
烟台土地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标准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中国土地法务网-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人:闫凤翥   电话:0311-85516800   手机:13780217577   传真:0311-85516060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